【汽车网 行业频道】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开征求《汽车车门把手安全技术要求》等7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其中在《汽车车门把手安全技术要求》中指出,每个车门(不包括背门)应配备机械释放车门外把手和至少一个机械释放车门内把手,其中外门把手在紧急情况(如不可逆约束装置展开、动力电池热扩散)下无需工具即可开启;而内把手需直观可见、无遮挡,安装位置符合距离和坐标要求,且单个车门多个内把手时任一操作均可开门。《汽车车门把手安全技术要求》建议实施日期为2027年1月1日。

具体来看,对于车外门把手的技术要求,每个车门(不包括背门)应配备机械释放车门外把手,同时车辆的安全设计应为当发生不可逆约束装置展开或动力电池热扩散等事件后,能够在不借助工具的情况下,通过机械释放车门外把手开启车门。
对于装备电子控制式车门锁止装置或自动激活式车门锁止装置的车辆,在锁止装置处于锁止状态时,当发生不可逆约束装置展开或动力电池热扩散等事件后,能够在不借助工具的情况下,通过机械释放车门外把手开启车门。
对于车内门把手的技术要求,每个车门(不包括背门)应配备至少一个机械释放车门内把手,且单个车门配备多个机械释放车门内把手时,独立操作任一车门内把手应能够开启车门。
同时,至少一个内把手需直观可见、无遮挡,安装位置符合距离和坐标要求;特定类型内把手需配备永久性标志及开启方式说明,标志需清晰可辨、夜间可见。
在性能要求方面,车外电释放门锁车辆经指定试验后,无需工具可通过机械释放外把手开启车门;车门内把手经试验后,无需工具可通过机械释放内把手开启车门。
在强度要求方面,车门外把手极限位置加载不小于500N力并保持5秒,普通内把手加载不小于200N力、电子按钮式内把手加载不小于50N力,均需保持5秒,且试验中把手不得断裂脱落,试验后仍能开启车门。
工信部特别强调《汽车车门把手安全技术要求》背景意义及必要性,近年来,随汽车电动化、智能化的快速发展,隐藏式车门把手凭借美观、科技感强等优势被广泛应用。市场上的车门把手产品呈现出工作原理、形式多样化趋势,在市场应用过程中暴露出以下问题:强度不足、控制逻辑潜在安全风险、识别操作难(隐蔽无标志)、断电失效、夹手等,潜在逃生、救援风险。
上述问题带来了潜在的逃生与救援风险。如:碰撞、起火等事故中,造成断电现象,使电动式外门把手、电动式车门内把手失效,增大救援及逃生阻碍;无明显、统一标志,增加紧急情况下的操作难度。
此次制定的标准将安全性、可靠性置于首位,可切实解决消费者关注的用车痛点,提升用车安全性,规范行业健康发展。(文:汽车网 吴启星)




